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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暨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8-04-10

 

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暨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团委,市直属单位团委:

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决定,五四期间,在全市开展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活动,并分别授予“沈阳市五四奖章”和“沈阳市五四奖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树人才,依照实绩表彰人才;要选树新时期沈阳青年典型代表,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杰出青年和青年群体将在全市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青年和青年群体中产生,着重关注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典型。

三、评选类别及数额

“沈阳市五四奖章”八个系列各10人,共计80人,具体是:

1.沈阳十佳青年道德模范;

2.沈阳十佳青年企业家;

3.沈阳十佳青年卫士;

4.沈阳十佳青年岗位能手;

5.沈阳十佳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6.沈阳十佳青年创业标兵;

7.沈阳十佳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

8.沈阳十佳社会公益青年。

“沈阳市五四奖状”10个。

四、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与市评审会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申报人是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将集中接受社会责任审查。申报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综合初评,对“沈阳市五四奖章”各系列确定12名候选人,再由市评审会确定各系列10名获奖者。

五、评选步骤

1.推报阶段(201848日至12日);

2.确定正式候选人及集体阶段(2018413日至16日);

3.组织综合评审阶段(2018417日至27日);

4.宣传表彰阶段(201854日前)

六、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工作,由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及评审,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团委,市直属单位团委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挖掘、推荐各类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努力营造重视鼓励典型、选树宣传典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推报视野,充分听取申报人、申报集体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组织、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推报出的个人、集体应代表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积极组织做好申报人、申报集体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相关材料务必于412日前报送各相关部门,逾期不报者将不再接收。

 

附件:1.材料报送要求

2.评选条件及推报方式

3.各系列申报登记表(表可复印)

 

 沈阳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

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

201843


附件1

 

材料报送说明

 

(一)2018412日前需报送相关部门材料

1.填报个人及集体申报登记表(加盖团委公章即可),申报个人的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字数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2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凝练;

3.申报登记表、照片(204*146像素)及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要同时报送,以备后期公示使用;

4.申报人要提供事迹材料中所涉及到奖项证书的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5.各系列申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在申报登记表上),其中“沈阳十佳青年企业家”申报人需要提供所在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6.文字材料正文请用方正仿宋_GBK三号字体28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方正小宋体_GBK二号字体;

(二)2018420日前需报送团市委组织部材料

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及集体名单后,将确定后的正式候选人及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市直团委和市直单位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公章。

 

 

附件2

评选条件及推报方式

 

一、沈阳市五四奖章(8个系列)

(一)沈阳十佳青年道德模范

1.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积极投身改革实践,为把沈阳老工业基地发展推行新阶段做出积极贡献;

3.在践行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过程中表现突出;在支教助学、绿色环保、卫生医疗、赛会服务、法律援助、抢险救灾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且做出突出贡献;在各类青年群体中能够传递青春正能量,释放青春正影响,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与感召力。

联系人:学校部 王允、陈昌瑞,电话:2384545423925454

电子信箱:tswxxb2010@163.com       

(二)沈阳十佳青年企业家

1.凡在我市注册经营企业满三年(20155月前注册成立),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

3.关注社会民生,积极奉献爱心,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各界弱势群体,特别是青少年民生事业、希望工程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好,不拖欠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能够充分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在“保增长、保稳定、保就业”以及全市就业创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绿色GDP发展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4.所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积极建立党组织、工会、团组织的优先考虑;

5.参选人是所在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应通过社会责任审查,否则不能参加评选。

联系人:青发部 陈 嵩,电话:23895649           

电子信箱:syqqx2016@163.com

(三)沈阳十佳青年卫士

1.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2.政治信仰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良好社会声誉;

3.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及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曾获市级以上荣誉。

联系人:权益部 白 岚,电话: 23903775

电子信箱:chengqubu@163.com

(四)沈阳十佳青年岗位能手

l.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第二、三产业从业的工人、企业职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3.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并超额完成本岗位考核指标,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曾获市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

联系人:青发部 陈 嵩,电话:23895649 

电子信箱:syqqx2016@163.com

(五)沈阳十佳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1.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以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田水利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主业的沈阳公民;新农村建设领域,扎根农村,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干部,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觉悟、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3.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团结互助、勇于奉献,积极投身于沈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4.曾获区、县()级以上荣誉。

联系人:青发部 张晓飞,电话:23903776 

电子信箱:sytswqnb@163.com

(六)沈阳十佳创业青年标兵

1.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办企业须在沈阳市正式注册,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新征程中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体现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能较好地带动周围的青年创业和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结构优化,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4.支持沈阳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级、省、市创新创业竞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好的社会形象,为沈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5.参选人是所在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应通过社会责任审查,否则不能参加评选。

联系人:学校部 孙倩琨、矫文桥,电话:2384545423925454

 电子信箱:tswxxb2010@163.com

(七)沈阳十佳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

1.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3年以上,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政治信仰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全心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工作中求真务实、拼搏进取、无私奉献,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做出突出贡献;

4.曾获市级以上荣誉。

联 系 人:组织部 潘 鹤,电话:23893058

电子信箱:tsxzzb2010@163.com

(八)沈阳十佳社会公益青年

1. 年龄为18周岁(200011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的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2.
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 
志愿者参评对象为志愿服务满1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50小时;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 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参评对象所带领的青年社会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县级青年社会组织优先考虑);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带领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联系人:志工部 韩尚哲,电话:23893131

电子信箱:315968981@qq.com

二、沈阳市五四奖状

1.40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领导团队中至少有一人年龄在40岁以下;

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组织形象、工作形象、队伍形象,在全市青年组织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在提高城市载体功能、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有重要贡献;

5.为团员青年排忧解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扶贫帮困、希望工程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做出显著业绩,具有积极广泛社会影响;

6.曾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

联 系 人:组织部 潘 鹤,电话:23893058

电子信箱:tsxzzb2010@163.com